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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户外劳动者撑起一把遮阳伞

发布时间:2020-07-13 19:41:12 阅读: 来源:金属床厂家

今年入夏以来,我国很多地区都出现了持续高温天气。高温酷暑下,户外劳动者猝死、中暑事件时有发生。维护极端天气下户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亟待提上议事日程。

半月谈记者 娄辰

高温补贴“看上去很美”

目前,我国部分省区市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,有月补贴、日补贴,但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。

半月谈记者在山东采访了解到,关于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,当地执行的是山东省4部门2006年《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》中的标准。其中规定,企业在岗职工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,全年按6、7、8、9月这4个月计发。

“我这两年在不少工地干过,从来没有享受过这个补贴,企业肯定不会主动给我们发钱,需要有人管才行。”在济南市打了两年工的80后农民工樊强说,他是通过看报纸才知道夏天有高温补贴。

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认为,高温补贴发放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。一是因为各个企业的效益差别很大,经济效益好的会及时发放,效益差的就不一定执行相关规定;二是监管部门缺乏监管依据,执行起来难度很大。

没有通电的“高压线”

我国现有的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唯一一部全国性法规,还是1960年颁布实施的《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》。如今半个世纪过去了,这个条例还在“暂行”。

“这个法律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下颁布的,所规范的主体已经发生很大变化,并不能切实保护当今的户外劳动者权益。”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、济南市人大代表郝纪勇说。

2007年,卫生部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联合下发通知,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,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,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,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,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,减少高温时段作业。

郝纪勇说,国家部委和山东省下发的通知都只是规范性文件,不属于法律范畴,如果用工企业执行不到位,有关监管部门并不能依此做出行政处罚,“况且这两个通知中都没有规定相应的罚则,缺乏罚则的‘保护’,只是没有通电的‘高压线’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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